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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慧律师
执业资质:1440920**********
执业机构:广东前瞻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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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吴思慧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8日|分类:债权债务 |362人看过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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