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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辩护锁定从犯地位,徐伯杰律师助力郝某某获缓刑判决

发布者:徐伯杰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5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描述:误入“抖音运营”骗局,业务组长涉案19万

2023年11月起,文某、冷某某在西安以多家科技公司名义招募员工,以“抖音套餐服务”为名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分设业务员、客服、售后等岗位,通过三个步骤实施诈骗:第一步,业务员在抖音平台物色客户,谎称自己购买公司套餐后浏览量、交易量大幅提升,展示虚假包装的账号截图,骗取信任;第二步,客服使用话术和虚构的成功案例,引诱客户签订电子合同并交纳996元至2966元不等的服务费;第三步,售后仅提供低质量视频,通过第三方刷量、组织人员购买低价商品等方式敷衍履行合同,当客户质疑效果或提出退款时,即以“套餐等级不够”为由诱导升级,或直接不予理会,最终拒绝退款。

被告人郝某某,于2023年11月通过招聘进入该公司,先后担任业务员及业务组组长。其在职期间,所在团队诈骗金额约19万元,个人非法获利约3万元。2024年6月某日,郝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某日被取保候审。

二、办案过程:援助律师精准锁定从犯地位与全部从宽情节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徐伯杰律师接受指派担任郝某某的辩护人。徐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并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案情后制定了以“从犯认定”为核心的辩护策略。

第一,厘清角色定位。郝某某虽挂名“业务组组长”,但并非公司决策层或管理层,日常工作完全服从老板和主管安排,对诈骗模式的设计、资金分配、技术支撑等核心环节无任何话语权,其作用仅限于执行层面,在共同犯罪中明显起次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

第二,全面挖掘从宽情节。郝某某到案后第一时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3万元;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

第三,精准预判量刑趋势。徐律师注意到,本案诈骗金额19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结合从犯“应当从轻、减轻”的规定,以及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完全具备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法律空间。

庭审中,徐伯杰律师围绕上述要点充分发表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郝某某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最初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十个月,后调整为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

三、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

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郝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结伙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郝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综合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判决如下:被告人郝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供犯罪所用的手机、电脑予以没收。

宣判后,郝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四、点评分析:从犯认定是罪责刑相适应的关键砝码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案件,核心辩护价值在于“从犯地位的精准锁定”。徐伯杰律师的辩护思路值得关注:

其一,拨开“组长”头衔的迷雾。实务中,检方常以“组长”“主管”等职务称谓主张被告人作用较大。徐律师没有停留在头衔表面,而是深入分析郝某某的实际职权范围——无管理权、无决策权、无分配权,仅有执行职能,成功说服法庭将其与其他被告人同等认定为从犯,为减轻处罚奠定了决定性基础。

其二,认罪认罚协商中的量刑博弈。本案公诉机关在庭审中主动调整量刑建议,从最初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下调至一年九个月,体现了辩护意见对量刑协商的实质影响。律师在认罪认罚程序中不仅是被动签字,更应主动提出有利事实和情节,争取最优惠的量刑方案。

其三,缓刑适用的社会效果。郝某某涉案金额接近20万元,诈骗数额巨大,法定刑三年起刑点,能够“降档”判处缓刑,既体现了刑法对从犯宽大处理的立法精神,也给了年轻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法院最终采纳缓刑建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本案中得到了充分彰显。

本案也给求职者敲响警钟:入职时务必擦亮双眼,若发现公司业务模式涉及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绝退款等异常行为,应立即停止参与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莫因“拿工资干活”而沦为犯罪链条上的一环。郝某某虽获缓刑,但刑事犯罪记录将伴随终身,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编写,人物均为化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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