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律师 09:00-23:00
叶剑律师
行业推荐律师 知名刑辩律师 大案要案专业律师
15901856796
咨询时间:09:00-23:00 服务地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亿元判缓

作者:叶剑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次举报

  案情:李某某为某投资公司上海公公司副总经理,该投资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李某某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定李某某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4亿元,未兑付金额超1亿元,李某某违法所得超400万元。

   处理:叶剑律师辩护认为,李某某虽为高管,但应当认定为从犯,李某某违法得所认定错误,且李某某自己也是投资者、被害人,身份复合,应当减轻处罚叶剑律师说服检察官对李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后通过与法官沟通,李某某在仅退45万元的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叶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5
  •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 执业15年
    • 15901856796
    •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9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591分 (优于87.0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8篇 (优于97%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剑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4901 昨日访问量:3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