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当事人咨询:】合同纠纷中,违约方认为违约金过高申请降低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若合同中的违约金设定过于超出实际产生的损失,则有可能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面临调整的风险。但这个取决与守约方有否证据证明自己的具体损失,以及法官在公平原则前提下,根据自由裁量权认定是否过高。戴律师为您列举相关案例,方便您理解。下面这个案例,法官认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已超过合同订立时LPR的5倍以上,属于过高,因此予以适当降低。
【相关案例介绍:】
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违约金纠纷的案件。此前,原告、被告签订《采购合同》,原告向被告采购药品,约定若被告逾期发货,应当按合同金额的日万分之六支付违约金,同时原告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等。
签约后,原告向被告支付全部货款,但被告未履行发货义务,仅退还部分款项。为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尚欠货款及按日万分之六标准计付违约金。诉讼中,被告认为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其遭受的损失,应予以减少。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诉争合同约定逾期供货的违约金标准为日万分之六(年利率21.6%),但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因被告违约而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双方订立合同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85%,显然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已超过合同订立时LPR的5倍以上,明显过高。综合考量原告所遭受的预付款资金占用损失,违约金标准参照合同成立时的LPR的4倍即15.4%为宜。
为此,法院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货款及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标准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需了解更深入合同问题,欢迎咨询招律师。文章来源法律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法律延伸: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几种
违约行为,简言之就是指当事人中的一方未能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抑或是在执行过程中未能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
例如,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所承诺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既定的质量要求等等。
损害事实,则是由于违约行为而对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这其中既包含了物质上的损失,也涵盖了精神层面的损失。
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也损失的产生必须是由违约行为直接引发的。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若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那么违约方就有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储蓄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房产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协议,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直播合同,网红主播合同,艺人经纪合约,合作协议,合伙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纠纷,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