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注意事项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进行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仲裁受理范围:不是所有的劳动纠纷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只有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争议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才会受理。
2、准备证据:在劳动仲裁中,证据的充足与否是决定仲裁结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提起劳动仲裁之前,应当收集和整理与劳动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
专业劳动律师提示:劳动仲裁案件提交证据越多越好吗?
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3、申请人要确定仲裁请求:在提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自己的请求,需要合理、合法。了解仲裁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被申请注意:答辩状是被告方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予以回复的书面文件。在书面答辩状时,切记要谨慎。在经过对原告所提交证据的全盘知悉后再书写,对于不确定的观点,切记不要写入进去。
答辩是被诉人的一项权利,即是说,他可以行使,也呆以放弃,这完全由被告自己决定,他人不得干预。在答辩方式上也可以选择,可以口头答辩,也可以书面答辩,可以在诉讼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诉讼中进行答辩
4、遵循程序: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仲裁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
注意:广州地区的答辩状都需要在收到劳动者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的10日内进行提交,而证据的提交时间,广州各个区有不同的举证要求,但大部分要求是在开庭前的5个工作日前提交,极少数例外(比如目前广州番禺区劳动仲裁委有规定可以庭前提交),因此充分注意时间防止过了举证期限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此外,如果要提起反申请的,需要在答辩期间也就是10日提交,如果超期了需要另案处理。
5、庭审结束后,领取裁决/调解文书。
这个时候呢,如果对裁决不满意/不认同,就要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要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
按规定,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实施时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
1、跟员工协商一致
只要双方对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合意,那么便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受其他限制。
不过,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要支付员工补偿金。
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出现有以下几种情况,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纪;
(3)员工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建立两个劳动关系,并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
(5)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且,员工出现有以上过错,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也不用支付补偿金。
《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司法实践中,审判部门会审查由谁提出解除;属于双方协商解除,还是劳动者单方解除,还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按目前法律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均应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未通知用人单位自行离开,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单方解除处理的规定。此外,用人单位承担劳动管理的职责,因此,谁提出解除,属于何种解除形式的举证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本人辞职或自动离职的事实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且又未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进行举证,可能被认定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工伤死亡职业病赔偿争议;
(7)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争议;
(8)竞业禁止、违约金、服务期争议;
(9)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争议;
(10)集体劳动争议;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2)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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