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企业如何应对与员工发生的工伤纠纷劳动纠纷?
1、 正确认识、加以重视
根据通知,领取(签收)法律文书,咨询律师
2认真准备
(1)了解案情 仔细研究材料,核实信息是否正确,对方的请求事项有哪些,对方所述的事实与理由是否充分、属实。
(2)确定代理人 企业在面对劳动合同、工伤认定赔偿纠纷等劳动争议案件时, 先应该做的是先让专业的律师对案件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分析,然后区分情况处理。
(3)准备证据 提前准备好需要用到证据材料
(4)采取相应的诉讼措施
(5)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沟通?
(6)明确诉讼目标 调解、答辩应诉、反申请甚至决定一拖到底(如果员工有理而不愿协商,或者企业认为比较冤(不公平)的,企业不妨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把官司的时间拖长,不要让员工轻易地拿到赔偿,可以使其它员工知难而退,树立企业的管理权威。)
(7)确定方案 制定正确的应诉方案对解决劳动争议的成功意义重大
(8)仲裁开庭 1、 重视质证 申请人所提证据往往不具有直接性。 被申请人可多从证据的合法性, 复印件的法律效力, 证据的关联性等角度质证反驳。 2、 反驳申请人质证意见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证据的意见往往侧重于证据的证明力展开。 被申请人在开庭时应记录好申请人的质证意见并在辩论程序中做好辩驳。 3、 对于仲裁当庭调查或申请人当庭询问的一些问题, 被申请人对自己的措辞没有把握时应当尽可能以“需要回去调查” 为由暂时搪 塞。 休庭后, 如果确有必要回应, 可以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9)庭后沟通 1、 与仲裁庭沟通案件意见; 2、 向仲裁庭继续表达同意调解的诚意; 3、 与仲裁庭沟通, 如果必须裁决, 希望裁决书不要发的太早。
(10)保持起诉的姿态 无论裁决是否有利于企业一方, 企业都应当保持起诉的姿态。 对企业而言, 劳动仲裁诉讼的意义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为了防止被仲裁的裁决的内容被诉讼推翻。 企业保持诉讼的姿态不代表企业一定要将诉讼进行到底, 而是代表了企业对裁决的一个基本态度。 当然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 如果裁决内容对企业有利的, 不需要考虑申请撤销裁决。 在法院立案之后, 如果申请人实际上并无起诉, 而该仲裁裁决对己方又是有利的, 则企业一方可直接申请撤诉。
法律延伸:
证据是劳动仲裁中裁决的关键。
你在提起劳动仲裁过程中,必须及时充分地收集和保全证据,这对于劳动争议官司胜负至关重要。劳动仲裁就是在打官司,打官司就是在打证据,有证据的事情才是事实。没证据的事情就只是事情。事实和事情区别在于,事实是谁也否定不了的,而事情却是你可以理解为这样,我可以理解为那样。所以证据非常关键。劳动仲裁或法院阶段的劳动争议诉讼的职责是根据双方的辩论和证据,依法裁决,基本不会超出法定程序。千万不要有下类想法:劳动仲裁部门能够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为我认定事实,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会主动调取证据来查明真相。
那么该收集哪些证据呢?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 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二) 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三) 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四)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
(五) 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
(六) 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举证;
(七) 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举证
(八)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
(九) 用人单位应就各种实际已发生的工伤赔偿支付事实举证
(十) 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 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就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二)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应就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事实举证;(三) 劳动者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举证;
(四) 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的,应就存在因工伤害的事实及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及鉴定时间、工伤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费用、同意转院治疗的证明及所需交通费和食宿费、应安装康复器具的证明及费用等事实举证;
(五) 女职工主张“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应就存在“三期”的事实、起止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晚育、难产、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事实举证;
(六) 依法应由劳动者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工伤死亡职业病赔偿争议;
(7)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争议;
(8)竞业禁止、违约金、服务期争议;
(9)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争议;
(10)集体劳动争议;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2)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