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突然知道家人关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但没有收到通知书怎么办?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0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21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一、如果遇到家人被关进看守所了怎么办?家属没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律师可否会见?

律师解答:如亲人朋友确实被关在看守所,即使家属没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律师也可以会见的。

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日常生活中也处处存在着法律风险。任何公民一旦被采取强制措施、关进看守所,将会导致人身自由的丧失、内外界信息的不对称乃至*终法律责任的承担。因此当遇到亲友被关进看守所这种情况时,一定要慎重对待。今天律师就为您进行分析如何应对此种情况。

一、首先是定性问题,弄清是何种法律关系,可能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一般被关进看守所足以认定是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即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一般执行的场所为办案机关所在地的看守所。当亲友被关进看守所,意味着可能涉嫌犯罪,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一定要引起重视,不可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二、在遇到家人被关进看守所后应当怎么做?

实际生活中,在遇到自己的亲友被关进看守所后,许多人由于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会慌乱失措,这时候轻则会失去*佳的救济时间,重则会导致上当受骗。笔者就曾经遇到过当事人在家属关进看守所后接收到他人的诈骗电.话,声称只要交钱就能将人弄出来,当事人一时慌乱本着花钱消灾的心态,*终导致自己大额财产被骗,案件却无任何进展。在这里要告诉大家,遇到家人涉嫌犯罪,一定要相信法律,通过法律的正当途径来进行救济,具体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了解案件的基本信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办案机关在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除特殊情形外,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实务中很多当事人是被公安传唤至刑警队,因此在家人离开之前或者在接收到相关通知后应当搞清楚办案机关是哪个单位?被羁押在哪个看守所?涉嫌何种罪名?

2、本人或其家属可委托律师介入案件进行辩护维权,同时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一旦遇到刑事拘留,会导致内外信息不对称,刑事案件家属容易病急乱投医,找关系求大仙的什么都有,到头来只是花了一堆冤枉钱事一个也没办成。与其这样不如联系辩护律师了解案件情况依法会见当事人,依靠律师费专业知识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弄清楚当事人为啥被抓,犯了什么罪以及拘留地点。再了解完这些基本情况后,律师就可以持自己的有效证件会见当事人。第一次会见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谓是一剂强心剂,帮助当事人恢复信心,同时还可以从当事人口中具体了解案情。由于自身打击犯罪的职务属性,办案机关往往会作出有罪推定,在录制口供时往往会带有很强的倾向性和诱导性,因此律师的介入会帮助当事人在后续的口供上保障真实和自愿。

其次,委托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第一次会见的情况,律师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案情进行判断,并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为当事人尽可能的争取自由。


法律延伸:

从被刑事拘留之日起,到检察院作出是否批准逮捕之日时,这期间最长为37天,也是我们俗称的“黄金37天”。在实践中,这37天的取保成功率最高。

因此家属要抓住这37天,及时聘请专业的律师介入案件,切勿因为一时着急而花大价钱找关系、找熟人等,否则不仅没效果,还可能错过黄金救援时间!

《刑事诉讼法》规定:

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则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由此可知。

第一,提请批准逮捕前。

辩护律师通过会见和与家属了解案情。

可以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向侦查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帮助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最轻的有利证据。避免侦查机关只听到被害人一面之词。让侦查机关全面了解案情。

律师在掌握案情后,探讨无罪或罪轻的有效辩护方案;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第二,提请批准逮捕后。

辩护律师仍可以提交《××涉嫌××罪一案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予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的方式向检察院提出意见。

使检察官更全面了解案件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使检察官在作出逮捕决定时慎重考虑。

一旦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侦查机关就必须撤案无罪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总结:“黄金37天”本质上就是“在公安、检察院两机关还没有就案件定性达成共识之前介入辩护工作,争取嫌疑人在37天内被无罪释放或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113321

  • 昨日访问量

    783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