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一、劳动争议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可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般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与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情形基本一致。
特殊之处在于:若存在中止、恢复劳动关系情形,则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止、恢复劳动关系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出超过仲裁申请期间的抗辩,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实体裁决后,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又以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诉讼中,若一方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双方均应围绕仲裁阶段是否就已经提出过相关主张进行质证,以便法院就时效抗辩成立与否予以准确认定。
二、我国劳动争议之处理实行“一裁二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可知,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仲裁程序才能进入诉讼阶段。只有对仲裁裁决或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不需要仲裁前置。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的“一裁终局”情况,劳动者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则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天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非一裁终局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不服同一仲裁裁决,可分别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另一方也不服仲裁裁决,该如何处理?
对此,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4条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由于劳动争议案件有三个程序,导致很多当事人忽视了仲裁的结果重要性,以为还有法院阶段,可以在法院阶段进行反驳,但很多案例证明,仲裁结果往往决定一个案件的最终结果。
我们代理过公司用人单位,也代理过劳动者,很多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
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一些比较冤枉的公司而言,因为没有防范意识,给员工以可乘之机,质证时完全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仲裁时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在法院阶段无法推翻,法官不会认可。
法律延伸: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有哪些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是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如果用人单位想提反仲裁,也是要在答辩期内提出。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至少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纠纷案开庭时,仲裁员经常会问到的问题如下:
一,员工入职时间,离职时间, 后的工作日是哪1天呢?
二,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三,和公司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每份劳动合同的期限又是怎样的呢?
四,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是什么?
五,每个月的工资是多少,由哪几个部分构成?
六,每个月几号发放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是个人转账还是银行转账?
七,有没有缴纳社保,以及缴纳社保的单位和时间段?
八,每天及每周的工作时间又是怎样的呢?
九,有没有考勤,如何考勤的?
十,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解除的,是由谁提出解除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那原因又是什么呢?如果是企业解雇的,有无解雇依据?
十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也就是离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是多少?
十二,有无调解方案?
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开庭经验丰富的律师是能预测到仲裁员开庭时提问的绝大部分问题。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双倍工资纠纷、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欠薪加班费纠纷、销售提成纠纷、竞业禁止纠纷、因社会保险问题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工伤职业病认定和赔偿等各项劳动劳动争议案件律师法律服务。
(2)、起草、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劳动法律文件,完善企业的人事规章制度;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等流程的完善;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法律知识专项培训等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服务。
(3)、突发劳动工伤案件应急性处理。
(4)、代理用人单位协调处理相关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调解、仲裁和诉讼法律服务。
(5)、担任公司用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6)、其他劳动纠纷律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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