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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仲裁律师公司的答辩书该怎么写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3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100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董事长 电 话:.....


被答辩人:甲,女,X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甲于2011年X月X日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的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没有违法解除与被答辩人的劳动关系,不应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

被答辩人于2009年X月XX日进入我公司工作,担任设计岗位的工作,工资每月人民币九千元。

自2011年1月以来,被答辩人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部门主管给公司其他员工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也给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损失。我公司考虑到其年纪尚轻,对其的违纪行为以口头批评教育为主,没有对其工资进行考勤扣罚。这种宽容的态度没有让其认识并改正错误,3月、4月被答辩人消极怠工,两个月中没有一天按时上下班,以其实际行动表明不想再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及《劳动合同书》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约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公司的《员工手册》、《考勤的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全年旷工累计十天者,予以辞退。被答辩人严重违反了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故我公司依照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是完全合法的,因此被答辩人要求我公司进行经济赔偿的请求是没有依据的。

二、2011年4月3日至5日是全国清明放假,我公司统一放假,没有安排被答辩人加班。被答辩人也没有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申请加班,因此答辩人不应支付其4月3日、4日的加班费。

三、被答辩人消极怠工,自动离职在先,答辩人多次要求其完成离职手续,但被答辩人拒绝并向我公司提出无理要求。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在交接完毕时发放当月工资, 2011年4月被答辩人没有一天按时上下班,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根据员工考勤情况做相应考核扣罚。

四、我公司每月按时发放被答辩人的工资,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申诉请求是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的,恳请仲裁委依法驳回其相关申诉请求。

  此致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XX XX年X月X日


法律延伸: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本规则第九条规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以决定书的形式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又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

(二)案件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三十五条 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三十六条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反申请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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