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一、认罪认罚后律师还能进行量刑辩护吗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依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上进行辩护。
二、 高人民法院认罪认罚的规定是什么?
为确保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 高人民法院、 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第三条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确保司法公正。
第四条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结合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罪责刑相适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依照法律规定提出量刑建议,准确裁量刑罚,确保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坚持证据裁判,依照法律规定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证据。
第五条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
总的来说,有效辩护是保障认罪认罚案件程序公正的前提,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包括了律师有效辩护的内容,就算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辩护律师还是可以通过量刑辩护来争取从轻处罚。
刑事案件要把握“黄金救援37日”,那么什么是“黄金救援37日”
一般来说,亲人被拘留30天,在将近30天的时候,公安机关会将案件材料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会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也就是说,公安机关至多有30日的时间来为“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做准备功课。而《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从刑事拘留到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满打满算最长可以有30+7=37天的时间。
目前而言,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时,对于案嫌疑人,一般都会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这样子侦查机关认为能够起到较好的维护刑事诉讼秩序的效果,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就是不什么好的事情了。
从整个刑事案件流程而言最佳的时机取保候审,就是要争取在这37天内完成。公安机关移送材料到检察院之前,就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到检察院后就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
从司法实践而言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一出,再申请取保候审,难度就很大。批捕后也极大的提高了嫌疑人有罪认定的几率,使得“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变得更低。
所以,在刑事辩护业界流传有“黄金救援37天”的传言,本质上就是“在公安、检察院两机关还没有就案件定性达成共识之前介入辩护工作,争取嫌疑人在37天内被无罪释放或取保候审”。
注意:“黄金37天”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并非所有的案件从拘留到逮捕,都要经历37天时间。
千万切记不要病急乱投医,盲目听信他人谎称花钱能把你亲人“弄出来”的谣言,避免上当受骗,再次受到伤害。
一般刑事案件三个阶段,律师的工作都有哪些(简要说一下):
(一)刑事拘留阶段
1.在这个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律师可以对当事人的心理进行疏导;
2.其次在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对于案情作出预判整理辩护策略和思路,为其后的无罪或者罪轻辩护准备;
3.申请取保候审。
(二)检察院审查阶段
1.阅卷,审查在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2.会见当事人,核实相关证据;
3.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
4.撰写、提交辩护意见,向办案人员当面阐述辩护意见;
5.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依法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6.当事人在押期间受到人身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控告。
(三)法院起诉阶段
1.会见当事人,做法律指导以及开庭程序指导;
2.参加法院庭前会议,向法官初步了解案件情况;
3.经律师团队研究,为案件做精细化辩护方案,必要时申请法院做调查取证及非法证据排除;
4.向法官提交律师辩护意见出庭辩护。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