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市海珠区企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服务咨询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174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法律保障体系及妥善解决纠纷的方案,为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法律知识: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问题。
《公司法》与《民法典》关于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内容是一致,《民法典》生效后,《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内容应继续适用。《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民法典》第58条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公司以全部财产独立承担其债务责任的问题,《公司法》有更加细化的保障规定。公司财产来源于股东的投资和公司的经营收益,所有公司财产均是清偿公司对外债务的基本保障,《公司法》对保障公司财产完整性的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股东对认缴的出资应按约足额缴纳,不得抽逃出资,股东有全面履行交付出资的义务,在公司清算或者破产时,股东认缴但尚未实缴的出资,仍属于公司财产,股东应补交并用于清偿公司对外债务。另一方面,公司经营期间,公司股东、董事高管等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侵占公司财产的,应向公司返还。公司全部财产是公司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般担保,当公司财产受到有机会参与管理公司财产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不当侵占时,债权人有权主张侵权人在侵占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责任。《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二)(三)、《破产法》第35条和第36条的规定涉及上述内容,《民法典》生效后,上述规定仍然有效。


本律师团队专长服务:企业法律顾问 
本律师团队提供企业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企业股权改革,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等。详细内容如下: 
1
、为顾问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3
、为顾问单位的业务策划提供法律咨询、协助顾问单位草拟、制订重要项目的内部合约化制度; 
4
、应顾问单位要求,参与顾问单位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 
5
、应顾问单位要求,就顾问单位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
、应顾问单位要求讲授法律知识,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7
、帮助顾问单位建立劳动合同、人事管理体系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解答顾问单位有关劳动法的问题,并协助顾问单位处理劳动争议; 
8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顾问单位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 
9
、经顾问单位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10
、完成顾问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733452

  • 昨日访问量

    1005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