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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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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吴婉君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773人看过
如果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步对外经营,经营所获得利益未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一般由举债方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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