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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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外经营,另一方并不参与经营活动,是否属于“共同生产经营”?

发布者:吴婉君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1116人看过


共同生产经营虽强调“共同性”,但“共同性”并非指夫妻双方实际共同处理经营事务,而是指夫妻双方将经营活动纳入其家庭意志范围,经营收益也作为其家庭收入的来源,满足此种条件也属于共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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