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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每人分得多少份额的房产)

发布者:吴婉君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696人看过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每人可分得50%的房产。

但同时,《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分割房产时法院还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来分,这就造成在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一点给女方。此时,女方可能会分得55%、60%甚至65%的房产,而男方相应的分得45%、40%、35%的房产。例如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深中法民终字第92号案件中,深圳中院认为:根据婚姻法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原审法院酌定按照55%的比例给刘某(女方)适当的多予以分配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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