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再审认为,[通汇工鉴字(2016)XX号]鉴定报告是否为加盖印章的鉴定机构所作存在重大疑点,该鉴定报告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能确定,天安公司对于中建六局主张的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等案件基本事实问...
暂无查看:1341次2018-06-09 17:42
保定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涉工程均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且某公司和XX公司一致认可案涉工程均在完成后即进行交付,故原审判决支持XX公司自2015年11月1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工程款利息的主张,并无不当。综上所述...
暂无查看:1154次2018-06-09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