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补偿性质,也不是对死者生前生活成本的补偿,而是对死者未来收入损失的一种财产性赔偿。死者经济共同体家庭成员(主要是配偶)不仅未来预期收入减少,而且增多了偿还债务和抚养子女的义务。所以,适当考虑死者父母、子女在家庭经济共同体中的连接性和依靠程度,根据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决定其是否参与分配及分配比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在法律框架下,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应该遵循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情合理合法的分配原则。现有法律在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分配比例问题上,给了司法办案人员充分的自由裁量权,为了制约司法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有待法律进一步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分配的明确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