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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劳动争议律师, 传统劳动关系判定理论过时了吗

发布者:鲁翠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1日|分类:劳动纠纷 |174人看过


相比传统或经典劳动关系,互联网平台用工具有几个突出特点,使其与经典劳动关系存在较大差异,这些特点也使网络平台劳动关系的认定更加困难。第一,许多平台工人享有较强的自主性,包括是否提供服务、提供多少服务、何时何地提供服务等,而传统劳动者不能自由决定是否工作以及工作的数量、时间和地点。第二,在很多情况下,工人自己提供设备和工具,包括车辆等进行服务,而传统劳动者一般由雇主提供设备和工具。第三很多平台用工实行计件工资而不是计时工资,而且工资支付几乎是实时支。传统劳动者一般都是计时工资,且工资按一定周期支付。第四,平台工人的报酬一般来自于和平台按比例的分成,而传统劳动者工资一般是固定的,与雇主的营业收入并不直接挂钩。第五,平台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一般借助于顾客,通过顾客的评级制度等方式,实现对平台工人的监督。在传统劳动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管理和监督一般都由雇主完成。六,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进入退出自由。平台工人加入平台的程序较为简单,往往通过在线操作和有关证书的审核即可完成,平台工人退出平台的程序也较为单,而传统劳动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招聘程序较为严格这几个特点,尤其是第一个特点,是对传统劳动关系“从属性”或“控制”因素 的强有力否定,使平台用工劳动关系的认定遇到了强烈挑战,法官也往往陷入困境。即便如此,传统的劳动关系判定标准理论并没有完全过时,在网络平台用工背景下传统理论仍有适用空间,无需彻底颠覆或者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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