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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军办农场不能算为了国防需要而强制征收

发布者:福建征地拆迁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9日|分类:拆迁安置 |464人看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征收条例规定,为了国防需要可以征收集体土地。有的观点认为因军队需要而建设时凡涉及军队的各种建设都属于为国防需要,因此往往对于所有有关军队建设的项目都采用强制征收方式。实际上,根据相关政策国防需要并非指所有与军队有关的建设项目,而是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例如国防工程建设、基地建设、部队营房等等。如果不是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诸如后勤保障性质的部队自办农场、商店、招待所等,这些设施建设则不宜认定为国防需要,更不能采用强制征收的方式。如果确有需要,那么应该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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