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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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断水断电威胁恐吓逼迁应以房管部门为被告

发布者:福建征地拆迁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1日|分类:拆迁安置 |581人看过

    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公民私有房屋,但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不能采取断水、断电、威胁、恐吓等方式逼迁。

    因为政府是征收机关,所以当发生逼迁行为时很容易让人想起应该起诉政府。其实,依据相关规定当政府决定征收公民私有房屋后,具体实施的征收行为是确定给相应的征收机关的。也就是说,政府并不是具体组织实施征收行为的机关。因此,如果房屋被征收时被人采用断水、断电、威胁、恐吓等方式时,起诉的对象是政府所确定的征收实施部门而不是政府本身。

    在实践中,多数政府确定的征收实施机关是房管部门,但是也有的地方是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因此具体还得根据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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