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事实: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造成了身体损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无责方。后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此次事故为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产生的侵权纠纷,根据上海高院的相关规定,部分赔偿项目劳动者可以兼得,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的专有项目可以获得,其他重复部分按照较高的获偿。
法院观点:
按照上海高院的规定,兼得部分获得支持,专有项目可以获偿,重复部分按照较高的获偿。
王昭律师
发布者:王昭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6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事实: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造成了身体损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无责方。后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此次事故为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产生的侵权纠纷,根据上海高院的相关规定,部分赔偿项目劳动者可以兼得,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的专有项目可以获得,其他重复部分按照较高的获偿。
法院观点:
按照上海高院的规定,兼得部分获得支持,专有项目可以获偿,重复部分按照较高的获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