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一起涉案金额争议巨大、量刑跨度悬殊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被告人冯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移送审查起诉,仓库扣押的假冒 1985 五粮液若按市场价认定,涉案金额将高达1000 余万元,依法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极其严重。经辩护人精准研判、深挖细节、据理力争,最终将涉案金额降至7 万余元,刑期直降,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实现重罪轻判的突破性辩护效果。
经查,2021 年下半年至 2022 年X月,冯某未经五粮液、茅乡商标权利人许可,租用库房生产、包装假冒 1985 五粮液、茅乡X将酒,用于销售牟利。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其库房查获假冒 1985 五粮液 99 件、茅乡X将酒 2XX 瓶。初期若按市场正品价核算,仅扣押的假冒五粮液涉案金额就超千万元,面临重刑。
辩护人介入后,未局限于表面金额认定,而是从案件细节入手,梳理交易流水、聊天记录、供货凭证,精准找到被告人冯某近期同一款假冒五粮液的真实交易价格证据,证实其实际销售单价仅 200 元左右,远低于正品市场价。据此,辩护人提出 “应按实际交易价格而非正品市场价认定涉案金额” 的核心辩护意见,提交完整交易证据链,主张本案非法经营额仅 7 万余元,属情节严重,而非情节特别严重。
庭审中,辩护人结合事实与法律,充分论证金额认定依据,同时提出冯某系初犯、坦白、立功、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家庭困难等从轻情节。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涉案金额 7 万余元,依法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本案中,辩护人凭借专业素养,突破金额认定关键争议,将千万级重罪降至轻罪,成功争取缓刑,既维护了法律公正,又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彰显了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与司法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