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潜力律师 00:00-23:00
胡潜力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085238052
咨询时间:00:00-23:00 服务地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地在一审和二审中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者:胡潜力律师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60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名称:遵义市播州区乐山A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诉遵义市B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遵义市播州区乐山A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袁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遵义市B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付某某。


代理律师信息:

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浩,贵州遵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潜力,贵州法渡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件争议焦点:

遵义A矿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还款说明》,并要求遵义B爆破公司支付炸材款385671元及承担案件受理费。

遵义B爆破公司请求遵义A矿业公司支付工程款621104.50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判决:

认定《爆破工程专用合同》合法有效,遵义B爆破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

认定《还款说明》为双方对尚欠工程款的结算依据。

判决遵义A矿业公司支付遵义B爆破公司工程款621104.50元及利息。


二审法院判决:

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892元由遵义A矿业公司承担。


执行告知:强调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义务,拒不履行将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

胡潜力律师作为遵义市B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成功地在一审和二审中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工程款及利息的判决得以支持,并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胡潜力律师 已认证
  • 贵州法渡源律师事务所
    • 18085238052
    • 贵州法渡源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平台积分

      403分 (优于67.2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篇 (优于93.49%的律师)

    版权所有:胡潜力律师IP属地:贵州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8360 昨日访问量:5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