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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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什么情况下,可请求惩罚性赔偿?

作者:于晓旭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94次举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进行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于晓旭,女,1993年11月生,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大连
  • 执业单位: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220********1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经济仲裁、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