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上海海驰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21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2018年12月22日,被告驾驶汽车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祝路出下盐公路500米处,撞上原告。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无责任,被告承担全部责任。经鉴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由于原告属于敏感体质,直到二审判决结束,原告的伤口有时还会发炎。
【律师办案】:2018年我们国家的交通事故理赔还处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不同标准的阶段,按照户籍性质原告应该按照农村标准得到赔偿。海驰律师为原告提供了事发前一年原告居住在城镇和工作在城镇的证明,一审法院采纳了原告的证据,依法判决被告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原告各项损失。但是被告保险公司提出上诉后去原告的工作单位和农村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暗访并且偷偷录下视频,试图证明原告的居住地址也是农村。
【法院判决】:依据原告事故发生前的居住证明、收入情况及工作内容,可以证实其从事的工作内容与农村常住居民收入的通常来源已无关联。据此,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1年
5570分 (优于92.75%的律师)
一天内
67篇 (优于95.71%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