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A先生,长期旅居海外。与配偶B女士登记结婚二十余年,但双方自2018年起因各自异地务工失去联系,实际分居已满六年。2024年,A先生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判决后,双方依旧失联、感情无任何修复迹象。2025年,A先生委托本所吴晓英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希望依法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
二、判决结果
法院于2025年11月作出民事判决:
准予A先生与B女士离婚;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院认定:双方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三、案件分析
法定要件: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的,应当准予离婚。
证据策略:
提交前次判决书,证明已满足“二次诉讼”时间条件;
提供双方多年失联的微信聊天记录、出入境记录、海外居留证明,印证持续分居事实;
主动声明无共同财产及债务,简化争议焦点,缩短审理周期。
程序难点:对方下落不明。律师协助法院完成公告送达,确保程序合法,最终缺席判决。
四、律师点评
“婚姻自由不仅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当感情确已破裂、修复无望时,法律应当给予当事人及时、理性的出口。
本案的关键在于精准把握‘二次诉讼+分居满一年’的法定情形,并围绕这一核心构建证据链,避免在财产、债务等次生问题上消耗时间。对方缺席的情况下,更要把证据做扎实、把程序做严谨,让法官足以形成内心确信。
判决结果不仅帮助委托人结束了长达六年的情感空耗,也为其海外生活、未来规划卸下沉重包袱。作为律师,最欣慰的正是看到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获得重新开始的权利。”
—— 吴晓英 律师
吴晓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