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崧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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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区专职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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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请考虑清楚,违约即意味着巨额赔偿

发布者:王崧年律师 时间:2020年03月20日 384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事实

经房产中介介绍、看房,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房产买卖意向,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而,由于房产市场的飞跃式变化,被告所出售房产的市场价格大幅度上升,于是,被告毅然选择了违约,拒绝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此而来


二、接受委托及代理思路

1、接受委托:事情发生后,不论从时间还是金钱上来说,均对原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原告遂委托本律师代理其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2、代理思路:本律师在接受了原告的委托后,仔细分析了本案相关案情、查看了此次二手房买卖纠纷所涉及的所有合同、发票、手续等材料。发现:一则,需要尽量争取与中介机构的友好关系,寻求中介机构在案件证据、事实等方面的支持;二则,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案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当尽可能的通过律师的诉讼代理行为,提高向被告的索赔金额,这不仅可以更好的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亦能够给不诚信的行为进行一定的警告,而这也是本案的关键。

三、法院认为及裁判结果

1、法院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所规定的“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的原则予以审查。被告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而原告律师主张“被告向原告退还定金,赔偿居间代理费、贷款服务费、评估费,且按照房屋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是合理的,应当予以支持

2、裁判结果:被告须向原告支付共计37万元我方代理原告获得了胜诉

四、律师观点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前,卖方请一定要考虑清楚,如果决定了要进行出卖,就应当遵守市场的诚实守信原则,不论房屋是否涨价,均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否则,带来的将是巨额的赔偿。同时,如果买家遭遇了卖家爽约的事情,请尽可能的保留所有的合同、凭据并第一时间寻求律师的帮助,这样才能够更好的获取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毕业于厦门大学,已获法律硕士学位,曾在法院与证券公司有过工作经历,现为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常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8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股权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