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事实
2023年,重庆某公司(商事仲裁申请人,即原告)与中国某局(集团)有限公司(商事仲裁被申请人,即被告)签订《工程分供合同》,约定由重庆某公司向中国某局公司出售工程所需钢筋,合同金额上千万。
后中国某局公司一直拖延支付货款,欠付重庆某公司800万左右。
重庆某公司委托本律师,代理提起商事仲裁。
二、接受委托及代理思路
1、接受委托:本律师接受重庆某公司委托,需要帮重庆某公司要回货款。
2、代理思路:由于中国某局公司系大型央企,因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必然约定十分规范且有利于中国某局公司。如何收集证据、如何使用证据、使用哪些证据从而满足双方合同约定,将是本案的关键点。
三、上海仲裁委认为及裁判结果
1、法院认为:双方合同有效,双方亦有对账单确认供货总款项及中国某局公司的确认,另双方合同亦有关于逾期支付货款违约金计算方式、律师费等约定,故中国某局公司应当支付货款近800万、违约金50万余、财务费用、律师费、仲裁费等。
2、裁判结果:本律师代理重庆某公司获得了胜诉,中国某局公司亦按商事裁决书支付了800余万。
四、律师观点现今建筑领域并不景气,大多建筑行业的乙方不仅需要垫付材料款,而且最后都很难要回材料款,那么在双方供货过程中,买卖合同约定、往来函件、对账单、是否开具发票、发票是否成功送达对方(需符合合同约定)等等,都是十分关键且最好完善保留的证据,这样才能在后期维权中,增加要回材料款的成功率。
王崧年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