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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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嫖”属于刑事诈骗还是民事欺诈

发布者:陈海军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3486人看过


2020417日,浙江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国内首例套路嫖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以可提供色情服务为诱饵,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分别获刑14年至46个月不等。近日,因坚持认为不涉嫌刑事犯罪,涉案的6名被告人均已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尚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

因杭州御府SPA馆通过系列“话术”暗示可以享受“特色服务”,但最终给受害者提供的是正规按摩服务,对于本案是虚假宣传还是诈骗,控辩双方争议较大。再加上这是国内法院首次在判决书中引入套路嫖概念,因此该案引起法律界较大关注。

一、“话术”与欺诈

一审判决书中,检方举证时大篇幅展示了话术中的暗示和引诱话语。其中包括:

“你看嘛,我都说了这个项目是从头到脚每寸肌肤都能做到的,你说什么叫每一寸肌肤嘛?”

“这期间也可以调情、调气氛”

“一会儿安排会员级别的女孩给你好好服务,你直接可以感受得到的,而且毕竟有些东西会词不达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店里会不定期向会员提供更新后的特色项目,会加进去当下流行和好玩的东西,比如说制服、SM等等,晚上还可以留宿。”


观点一: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人首先要实施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判决书显示,检方指控称在与客户交流过程中,6名被告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话术发送性感暴露美女视频方式诱导客户,让客户误以为可以提供色情服务从而充值和到店消费,且不予退款,已构成诈骗罪。

观点二:不构成犯罪。

辩护律师认为“话术”是一种营销手段,使用“话术”也只是招揽顾客的手法。杭州御府SPA馆采取相关“话术”是为了促使顾客办理会员卡,进而通过事后的对价服务来获取经营利润,SPA馆仍然是通过按摩服务来获得经济利益。

观点三:涉嫌民事欺诈。

有学者和律师认为,涉案的话术是为了促成交易,SPA馆在其中可能有不合规范甚至违法的招揽生意的民事欺诈,但结合现有证据,无法判定办理充值卡的人就是为了享受性服务而明确排除其他服务,在无法区分究竟是“知道真相就不会交易”的情况下,不宜认为总体上构成诈骗罪。

 

二、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得他人陷入认识错误,并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进而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

民事欺诈则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从本质上看,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

对于本案中杭州御府SPA馆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有争议。

观点一: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判决书中显示,检方指出,客户交纳费用后,由技师给客户提供普通按摩服务并与客户周旋拖延时间,在客户意识到被骗时,由店长罗某、经理苟某、区域经理黄某等出面安抚,或者以“话术”暗示继续让客户误以为后期会推出色情服务,或者以多送会员卡金额的方式,不让客人退卡退款,从而骗取客户的充值消费款项,并以股东分红、工资、提成方式分赃。事后,营销人员会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对客户屏蔽。这一系列不让珂润退款、屏蔽朋友圈等行为,显示出其有非法占有目的。

观点二: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杭州御府SPA馆存在真实的投资经营,提供的按摩服务是真实存在的。而服务行业属于体验行业,不存在统一定价和客观标准。同时,杭州御府SPA馆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具备随时返还涉案争议财物的能力。所有嫌疑人的讯问笔录都清楚显示“如果客人闹得厉害或者威胁要报警,我们还是会退款的。”

观点三:事实上,SPA馆不可能占有会员财产。

充值卡本身不是债权,而只是一种债权凭证,它并未排除他人占有。故本案中向会员卡充值的行为,不能算作诈骗罪中被害人对财产的处分,只有每次消费后结账时才属于对财产的处分,因此不应理解为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

 

三、诈骗金额的认定

观点一:所有通过“话术”引诱充值的金额均认定为诈骗金额。

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称,截至2018117日,于某、黄某等人共诈骗1452名被害人,涉案金额1557万多元。

观点二:仅被害人到案陈述上当受骗而充值消费的金额为诈骗金额。

一审判决中提到,到案制作笔录的被害人仅有524人。根据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对被告人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建立在到案被害人陈述结合其他证据的基础上作出。其中有韩某等36人陈述并非上当受骗而充值消费,故剩余未到案的928人在该店内充值消费是否系自愿为之亦无法排除。起诉书径直将未到案客人认定为被害人,对相应的充值消费金额认定为6被告人的诈骗犯罪金额,系证据不足。

观点三:如果会员充值卡金额可予退还,或者减去正当消费部分后可以退还,则可退和已退部分不能被视作犯罪所得。

即使相关被害人为获取性服务而办理会员卡,不等于会员卡的全部金额都是为了获取性服务。即便认定诈骗,也只能将顾客提出用于获取性服务的部分纳入诈骗既遂的数额。此外,6名被告人均表示,充值后若对服务不满意,客户可办理退款,实际上案发前,已有多名客户办理退款。

 

【陈律师说法】

类似“套路嫖”的案例在国内早有先例,但之前未被认定为是刑事犯罪,而被认定为一般性行政违法的虚假宣传。从该案情节来看,SPA馆从事的是有对价服务的经营行为,其中招揽生意可能有不合规范甚至违法的欺诈行为。但不排除办理充值卡的人起初的确是为了色情服务而来,但后来价格表示接受或协商已部分退款。因此,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逐一进行认定,对本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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