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纠纷维权案:律师助力无过错方多分财产并获精神损害赔偿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认定被告婚内与他人生子构成过错,夫妻共同财产按 7:3 比例分割(原告占 70%),房产及车辆归原告所有,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20000 元,充分维护无过错方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于 2016 年登记结婚,2024 年被告生育一子,经司法鉴定排除原告为该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原告认为被告婚内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并生子,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委托马小龙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200000 元。
律师核心办案动作
1. 锁定过错核心,筑牢证据体系
接受委托后,马小龙律师明确案件核心争议:被告是否存在婚内过错、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范围、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比例及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律师指导原告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
2. 精准主张权益,驳斥不合理抗辩
庭审中,针对被告提出的 “财产应平均分割”“精神损害赔偿无依据”“无转移隐匿财产行为” 等抗辩,马小龙律师逐一有力回应:
3. 据法争取最优结果,平衡权益与情理
马小龙律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核心诉求的法律依据:
案件总结
本案中,马小龙律师凭借扎实的婚姻家庭法律功底、严谨的证据梳理能力和精准的庭审抗辩技巧,成功锁定被告婚内过错的核心事实,有力驳斥其不合理抗辩,推动法院作出有利于无过错方的裁判。最终原告不仅顺利解除婚姻关系,还按 7:3 比例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获得房产及车辆所有权,并拿到精神损害赔偿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案件既彰显了专业律师在离婚纠纷中为无过错方维权的关键作用,也明确了婚内不忠构成重大过错时的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规则,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实践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