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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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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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我们要注意的那些陷阱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20年01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300人看过

家住西城区的王女士从2018年2月份到现在和很多购买了荣盛香蒲屿房产的人一样,被开发商的种种说法搅得焦头烂额。

随后,王女士发现了开发商更多的问题,在当初缴纳购房款的时候,开发商是分了好多个交易主体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全部购房款被分成了房款、参团(费)、还有服务费,这个参团费和服务费就是开发商所谓的电商费用。当时开发商承诺的4.5万抵8万总房款的费用也被分别列入了两个不同的电商公司来收缴。开发商为何要以如此之多的公司来签订一个购房合同呢?这让王女士等众多业主产生了疑惑,难道这些公司是用来掩护偷税漏税的?

当业主们纷纷缴纳房产全款之后,开发商迟迟不能办理房产的网签手续,这让业主怀疑开发商是不是涉及到一房多卖等违约情况,经过多次协商,业主决定退房。开发商也承认因为还没有给业主办理网签,所以没有违约金,还有办理完网签才需要业主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最后,万般无奈之下的业主决定依然先办理退房手续,在看到退款协议时,业主面对开发商的霸王条款实在难以接受。其中一条明确表示,“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自己负责”,业主看后询问开发商能否删除这条约定,毕竟业主没有办理网签,没有违约金,开发商工作人员的回答是,这是制式协议改不了。

一纸退房协议涉不仅仅证明业主要退房,还涉及到以后业主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电商、团购等费用维权的问题,开发商不能因为业主办理退房手续,就可以逃避电商费用引起的法律责任。


听完了王女士的叙述,律师先解释了开发商所谓的电商费到底是什么?电商费实际是购买一手房时,开发商(售卖房产)以钱抵钱的一种营销模式,通过这种以钱抵钱的形式提高了房屋的价格,还让消费者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便宜。电商费现在已经开始改变,很多开发商已经不再称之为是电商费而是改为参团费或者是服务费等等。

开发商从业主买房至今都不能办理网签手续,我们认为开发商在相关备案手续或是法律流程上出了问题,比如五证不全,在开发商五证没有完全办下来的时候,就有可能拖欠土地出让金,这些都有可能造成没法办理网签手续。作为买受人来说,没有义务去了解开发商到底有没有哪一方面的问题,只要认准是开发商没办理网签手续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

王女士如果选择退房又面临一个问题,含有霸王条款的退款协议到底该不该签?吕丛律师认为,即使签订了退款协议开发商也不会马上退款,因为在协议中没有明示房款到账的期限。依据咱们国家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作为提供这个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了自己的责任加重了对方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约定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这个条款是无效条款。如果王女士选择退房,吕丛律师建议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退房,在诉讼过程中业主是不受开发商霸王条款的约束的。目前没有办理相关的网签手续,主要是开发商的原因,那么我们认为开发商是有责任的,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其赔偿损失。对于王女士纠结的电商费用,我们当时也是交给了开发商的,那我就可以认为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给我造成的一个实际损失,因为当时收钱的是两个公司,为了简便这个程序,起诉的时候我们可以只起诉开发商,因为业主是跟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开发商违约的原因给业主造成了实际损失,业主就认为需要和开发商解约,如果解约的话,开发商造成的实际损失肯定是包含电商费用,而且电商公司主要是跟开发商中间有相关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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