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李某把房屋以168万元的成交价格出售给买家刘某,在中介处签订了一份居间合同,刘某支付了定金3万元。
为了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经过中介沟通,李某和刘某又重新签订了一份存量房交易合同并办理了网签备案,这份合同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为210万。
因为买家刘某银行征信需要更新完善,导致贷款审批手续延后,刘某没有按期支付房款,卖家李某要求刘某承担相应的逾期损失,但双方没有谈妥。
后来贷款审批通过,买家刘某缴纳了契税,卖家李某却临时提出要求涨价,刘某不能接受,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登记,李某提起了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撤销网签。
在该起合同纠纷中到底哪一方违约呢?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呢?哪一份合同约定才是有效的呢?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那份交易合同虽然办理了网签,但真实的目的在于贷到更多款项,是刘某和李某一种虚假的交易,应当认定为合同无效。而《居间合同》才体现了双方真实的交易,应当继续按约履行。
因此,法院依法支持了刘某的请求,李某应当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登记。
在阴阳合同中,以避税为目的的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中更加常见,也产生了大量的民事纠纷。
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法律直接对“阴阳合同”进行规定,法官审理案件时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各地法院的裁判观点也不统一,所以助长了当事人选择违约的侥幸心理。
但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侥幸背后必然存在这样的风险和隐患:
第一,合同无效风险。因为规避税收监管、骗取贷款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一般是会导致相关合同条款无效或者是合同整体无效的。如果买家付完房款,已经过户的房子有可能被撤销;如果卖家不能证明价格虚低的合同是假合同、买家只需支付备案合同较低的房款,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存在较大的风险。
第二,税收罚款风险。根据税收征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双方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税收监管的,一旦被发现,税务机关会追缴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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