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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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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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还敢签“阴阳合同”?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211人看过


买卖二手房还敢签“阴阳合同”?

卖家李某把房屋以168万元的成交价格出售给买家刘某,在中介处签订了一份居间合同,刘某支付了定金3万元。

为了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经过中介沟通,李某和刘某又重新签订了一份存量房交易合同并办理了网签备案,这份合同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为210万。

因为买家刘某银行征信需要更新完善,导致贷款审批手续延后,刘某没有按期支付房款,卖家李某要求刘某承担相应的逾期损失,但双方没有谈妥。

后来贷款审批通过,买家刘某缴纳了契税,卖家李某却临时提出要求涨价,刘某不能接受,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登记,李某提起了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撤销网签。

在该起合同纠纷中到底哪一方违约?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哪一份合同约定才是有效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那份交易合同虽然办理了网签,但真实的目的在于贷到更多款项,是刘某和李某一种虚假的交易,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而《居间合同》才体现了双方真实的交易,应当继续按约履行。

因此,法院依法支持了刘某的请求,李某应当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登记。

阴阳合同中,以避税为目的的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中更加常见,也产生了大量的民事纠纷。

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法律直接对“阴阳合同”进行规定,法官审理案件时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各地法院的裁判观点也不统一,所以助长了当事人选择违约的侥幸心理。

但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侥幸背后必然存在这样的风险和隐患:

第一,合同无效风险。因为规避税收监管、骗取贷款这些都是违法行为,一般会导致相关合同条款无效或者合同整体无效。如果买家付完房款,已经过户的房子有可能被撤销;如果卖家不能证明价格虚低的合同是假合同、买家只需支付备案合同较低的房款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存在较大的风险。

第二,税收罚款风险根据税收征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双方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税收监管的,一旦被发现,税务机关会追缴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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