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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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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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赁关系的纠纷案件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190人看过


关于租赁关系的纠纷案件

我家出租的公房要拆迁了,租约还没到期,我要分钱给租客吗?

一般而言,租客不属于公房拆迁时的补偿对象,也不是承租人有责任负责安置的“共同居住人”,所以动迁款不需要分给租客,也不需要帮租客找其他住处进行安置。

租赁关系的解除事宜,租赁协议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按照一般租赁合同关系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文件的规定,要先看你和租客的租赁合同里,是否有关于房屋动迁要怎么处理的约定,如果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是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没有具体约定,租客认为他因动迁遭受损失的,可以基于租赁合同关系提出损害赔偿的主张。如果他坚持要赔,你坚持不赔或者对赔偿金额不认可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断该不该赔以及该赔多少。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公房出租并没有签书面合同,或者即使原来签过合同,续租后也没再签书面合同了。

这时,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是房东和租客建立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但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应当给承租人延长一段合理期限再让他搬走。也就是说房东在得知房屋被征收后,要及时告诉租客房屋要动迁了,明确要求租客搬离的期限,一般房东都会给予租客一个月时间,让其寻找其他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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