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经过:
患者黄XX,男,1986年10月22日出生。因“勃起不坚硬、射精过快.4—5年、(阴茎短小)”,于2021年1月5日到A男科医院门诊就诊,门诊病历记录:“伴有尿不尽、阴囊潮湿”等症状,门诊诊断为:1、性功能障碍2、细菌性前列腺炎3、包皮过长。术前诊断:包皮过长、早泄、阴茎勃起功能障碍,当日在静脉复合麻醉下行:1、包皮环切术2、阴茎背神经选择性阻断术3、阴茎背深静脉结扎术,术后行抗炎及物理治疗。2021年1月17日拆线后患者离院。患者诉离院后出现尿频、尿急、小便刺痛等症状。
医疗行为分析:
1、医方对患者诊断细菌性前列腺炎、包皮过长、早泄成立,有“包皮环切术”指征,术后行抗炎及物理治疗不违规。但未经规范治疗早泄,行“阴茎背神经选择性阻断术”欠妥,术前告知不足。因为造成早泄的原因不一定是神经过于兴奋,也可能是心里或者其他因素造成。在没有经过规范治疗排除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医院行“阴茎背神经选择性阻断术”欠妥。“阴茎背神经选择性阻断术”有可能会产生尿频的并发症,医院并没有在术前告知。
2、医方诊断阴茎勃起功能障碍依据不足,行“阴茎背深静脉结扎术”的手术指征不够,术前告知也不够充分。因为患者自述治疗前后均有晨间勃起、性生活,所以医方诊断阴茎勃起功能障碍依据不足。
3、医方病历记录不规范,诊断多处记录不一致,治疗记录不完整。
4、慢性前列腺炎难以完全根治,易反复发作。患者目前的尿路急惹症状与前列腺炎疾病有关。
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院应当赔偿患者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用及康复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医院应当给予患者精神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