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治经过:
患者沈XX,女、1979年9月22日出生。因“发现左侧外阴包块半年”,于2021年2月9日入住成都市A医院。入院诊断:左侧外阴包块待诊:1、左侧前庭大腺囊肿?2、左侧前庭大腺脓肿?3、左外阴血肿?4、左外阴宫内膜移位?5、左侧外阴炎性包块?2021年2月10日行左侧外阴包块摘除术,术后病理检验报告:送检组织炎症明显,并脓肿及肉芽组织形成,鳞状上皮增生明显,呈假上皮瘤样改变,未见确切癌,请随访观察。2021年2月13日患者出院,出院诊断:左侧外阴炎性包块。2021年4月患者因左腹股沟包块先后到三家大型综合医院就诊就诊,均诊断为鳞状细胞癌,行外阴癌根治术。
医疗行为分析:
1、医方病理科主诊的住院医师缺乏经验,对该病例的病理切片认识不足,在切片染色较差的情况下,未能作出外阴癌诊断,对临床进一步诊治造成了影响。
2、外阴癌属恶性肿瘤,具有复发和转移的临床特性,即使采用根治术治疗也不能完全保证其不复发、不转移。
3、目前患者一般生活能自理,可能存在对外阴癌的医疗依赖。
综上,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院应当赔偿患者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用及康复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医院应当给予患者精神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