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治经过:
患者赵XX,男,1948年9月8日出生。因“车祸伤致意识障碍伴口鼻溢血40分钟”于2012年12月17日入住A医院,入院诊断:1.中—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①脑挫裂伤伴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②广泛颅底骨折伴脑脊液口鼻漏;③额顶骨骨折;④右眉弓下缘头皮挫裂伤;⑤右侧上唇挫裂伤、下唇贯通伤、下牙龈挫裂伤;2.右侧胫前皮肤擦挫伤,当日补充诊断:吸入性肺炎、失血性休克,予以持续心电监护、降颅压、抗感染、抗休克等措施。当日在床旁行清创缝合术时,患者出现窒息,术中发生呼吸停止,心率降至35次/分,立即行气管插管、机械通气等抢救措施,之后病情好转。2012年12月19日CT检查提示:多发性肋骨骨折。2012年12月26日行双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胸腔闭式引流术。2013年2月25日行清创置入VSD持续负压吸引术。2013年3月29日行左前胸壁伤口二期清创术、肋骨爪取出术、枕部皮下包块探查术。住院期间出现肋软骨感染、坏死多次行手术治疗,胸部伤口愈合差。之后患者神志逐步恢复,半年后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已下床活动。2013年9月患者诉下床活动时头昏、双下肢乏力、伴咳嗽。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2日患方诉进食少。2013年10月2日下午患者晕倒、呼吸心率快、血压偏低、血氧饱和度74%,予以吸氧、补液并行相关检查,之后心电监护示血氧饱和度60-70%,请呼吸内科会诊,考虑急性心衰、急性肾功能不全、重症肺炎。10月2日23:30呼吸心跳停止,行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经多科抢救于2013年10月3日0:05患者临床死亡。
医疗分析:
1、医方对患者入院诊断“1.中—重型内开放性颅脑损伤:①脑挫裂伤伴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②广泛颅底骨折伴脑脊液口鼻漏;③额顶骨骨折;④右眉弓下缘头皮挫裂伤;⑤右侧上唇挫裂伤、下唇贯通伤、下牙龈挫裂伤;2.右侧胫前皮肤擦挫伤”明确,予以持续心电监护、降颅压、抗感染、抗休克等措施符合诊疗常规。当日在床旁行清创缝合术时,患者出现窒息,术中发生呼吸停止,心率降至35次/分,立即行气管插管、机械通气等抢救措施得当,有效挽救了患者生命。
2、2012年12月26日医方行双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胸腔闭式引流术正确。住院期间患者出现肋软骨感染、坏死,医方多次行手术治疗符合诊疗常规。
3、根据医方病历记录:2013年9月以来患者诉下床活动时头昏、双下肢乏力、进食少、咳嗽;2013年9月11日CT检查(片号为:0000033638)提示“双下肺局部纤维化改变伴感染”;2013年9月20日开始护理记录患者呼吸频率持续增快。医方未能重视,未及时行进一步有效诊治。
4、2013年10月2日下午患者发生“晕倒”,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74%、血压偏低、心率呼吸快,医方予以的抢救措施不够及时有效。
5、患方于2013年9月24日拒绝相关化验复查;2013年9月26日患方拒绝“负创引流、复查血生化检查”,与医方未能及时进一步诊治患者病情有关。
6、由于没有尸解患者死因不能最终明确。根据送鉴资料,患者死亡原因多与肺部感染并发感染性休克及低血容量性休克有关。患者发生肺部感染多与严重的原发创伤、长时间卧床、营养不良、免疫功能差、胸壁感染灶等因素有关。患者死亡与医方的医疗行为可能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综上,医院的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医院承单次要责任。
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院应当赔偿患者家属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医院应当赔偿患者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