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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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品默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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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注意事项

发布者:袁敏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7日|分类:医疗纠纷 |491人看过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鉴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相关诊疗和护理规范规定的医疗行为,或者是否存在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同时也对医疗机构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接下来袁律师将对医疗过错鉴定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一一进行介绍。

一、慎重选择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的选择对鉴定结果也有很大的影响,因为不同机构的鉴定专家对医患双方的偏向性是不同的,我们在选择鉴定机构时要选择偏向于患方的鉴定机构。这里有人可能会问,鉴定机构的鉴定专家不是应该是中立的、不偏不倚的,不能带有个人情绪和感情色彩。我们会形成这样的观点是因为我们对医疗鉴定的特点不了解,医疗鉴定中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有唯一标准的答案,有时不同鉴定专家对同一个问题可能会有完全对立的不同答案。袁律师就举一个曾经我在鉴定机构的亲身例子,一个患者因车祸伤到医院就诊,因为医院没有及时开腹探查腹腔出血,患者因最终失血性休克死亡。A鉴定专家认为患者的车祸不足以导致患者死亡,患者的死亡主要是由于医院未开腹探查导致的,医院应当承担主要责任。B鉴定专家认为患者本身存在车祸伤情就很重,车祸导致患者腹腔脏器破裂,车祸伤也足以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医院应当承担次要到轻微责任。A和B鉴定专家对车祸伤对患者生命的威胁程度产生了不同意见,这种不同意见的产生与鉴定专家在临床中的经验有很大关系,恰巧A鉴定专家曾经在临床上遇到过类似的病历,他对此类疾病的认识要深刻一点。B鉴定专家是根据自己的医学理论知识对患者的结果进行的推测,B鉴定专家认为腹腔脏器血管丰富,一旦出血会引起血液大量丢失,就算开腹也不一定能够快速准备的找到出血点,就算找到出血点,也不一定能够止血成功。袁律师在此不对A专家和B专家的结论进行评价,袁律师就想表达鉴定机构的选择很重要。

二、怎样选择鉴定机构

怎样选择鉴定机构,袁律师就一句话:“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因为专业性很强,我们要委托专业的医疗律师,该律师最好要有鉴定机构的背景。因为如果律师有鉴定机构工作的背景,他对鉴定机构的熟悉程度肯定要高于其他律师。如果是没有医学背景的律师,拿到案件有时候感觉无所适从,在案件的关键环节只能任意做出抉择,最终导致案件出现纰漏。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医疗律师是怎样选择鉴定机构。首选医疗律师因为有医学背景,特别一些律师曾经是法医,他的同学、老师、同事都在鉴定机构工作,他们对鉴定机构是很熟悉的,鉴定机构彼此之间可能因为行业会议、学术讨论、鉴定所交流等不同途径进行了解,所以专业医疗律师相比普通律师具有不可代替的优势。

三、委托鉴定以后,我们应做哪些准备

委托鉴定以后,接下来就是鉴定会的召开。医学鉴定会由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主持,鉴定专家现场参与,并由专人负责记录。鉴定专家得出鉴定结果的依据是法律、法规、规章、医学教材和医学指南、规范等权威医学材料,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尽可能把有利于患方的法律法规、医学教材和医学指南提供给鉴定机构,这就需要律师对医学知识很了解。这种医学知识与我们的学历有一定关系,但最重要的还是临床经验。因为指南是根据临床实践制定的,一般搞临床的医生才会系统学习相关专业的指南。正如上文所说,鉴定专家有时对同一问题会产生不同的观点,这时资料收集的全面性、权威性就显得极其重要,因为这对鉴定专家的判断会产生重要影响。同时,患方还需要写一份陈述书,陈述书要鲜明简洁的阐明自己的观点,并用详细的论据对观点加以阐述。陈述书是对你收集的资料形成文字性的汇总,有利于鉴定专家快速精准的知道患方表达的观点和依据。

四、尊重鉴定专家

这点是袁律师根据以前在医疗鉴定机构的工作经历总结出来的,关于这点一般患方做的很好,有些医方却做的不是很好,特别是一些大型三甲医院的医生。在鉴定会现场,一些医方的医生认为自己没有过错,认为鉴定专家根本没有自己权威,没有自己懂临床,没有自己专业背景强,对鉴定专家表现得不够尊重。曾经袁律师在鉴定会现场,一位医方的医生,认为自己就是本专业的权威,当这位医生说出这句话来的时候,就把在场的所有鉴定专家都得罪了,最终鉴定专家认为这个医生承担主要责任。

五、鉴定全流程

法院、医调委、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审查资料决定是否接受委托——鉴定机构审查后委托,通知双方鉴定会日期——开鉴定会(首先由主持人介绍基本案情和鉴定专家,询问双方是否申请鉴定专家回避,再由患方陈述,后由医方陈述。陈述完毕以后鉴定专家会就与鉴定相关的事实向医患双方进行核实,核实完毕以后鉴定专家可能会对患者查体、检查)——鉴定会结束

六、法官对鉴定结论的采信

一般因为医学问题的专业性很强,法官也不懂医学,所以法官的裁决结果基本是依据鉴定专家的鉴定结论做出。所以袁律师可以这样说,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基本就决定了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所以医疗诉讼中,最重要的就是鉴定。当然,在司法实践中也有法官对鉴定专家的意见进行调整的,但这种情况极其少见。

综上,医疗诉讼案件,要委托专业的医疗律师,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帮你争取到最好的结果。医疗过错鉴定,我们要从第一部选鉴定机构开始,做好充分准备,这样才能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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