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鑫真律师
范鑫真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河北-承德主任律师执业4年
执业年限4
15343147238

服务地区:河北

咨询我
08:00-22:00

承德范鑫真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交通事故领域

发布者:范鑫真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96人看过 举报

2026-09-15

律师观点分析

承德范鑫真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交通事故领域

一、案件经过和结果

2023年3月4日18时26分许,原告W某乘坐被告Q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沿道路行驶,行至某区十字路口时,与另一被告W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左转弯过程中发生碰撞,造成原告W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被告W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Q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原告W某无责任。原告W某受伤后在承德市某医院门诊治疗,伤情诊断为骶尾部闭合性损伤、软组织伤、骶5椎体骨折。经司法鉴定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原告W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Q某及承保车辆保险的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范鑫真律师代理原告W某参加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各项合理损失合计34364.12元,判决承保车辆的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原告W某各项损失,扣除已赔付的6415元,应再赔付2.8w元,另一被告W某承担鉴定费70元。

二、庭审经过

庭审中,被告Q某辩称其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原告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且双方已协商赔偿完毕,其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某保险公司辩称原告经济损失已协商并赔付完毕,不应再另行赔付,诉讼费和鉴定费属于间接损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另一被告W某辩称原告并未住院治疗,误工时间很短。范鑫真律师围绕事故责任划分、损失项目核定及保险赔偿范围进行举证答辩,提交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逐项论证原告各项损失的合理性与法律依据,有效反驳对方关于赔偿金额过高的抗辩意见。

三、律师的贡献

范鑫真律师在本案中全面梳理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精准核算各项损失金额,围绕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范围进行法律论证,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免责抗辩有力回击,在庭审中清晰呈现原告受伤事实、治疗经过及损失明细,协助法院准确认定各方责任比例与赔偿数额,最终促成法院全额支持原告合理诉讼请求。

四、典型意义

本案对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及赔偿认定具有典型意义。在混合过错交通事故中,法院依据各方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有过错方按比例承担。本案明确了保险公司对交强险限额内损失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鉴定费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等裁判规则,有效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参考借鉴价值。

范鑫真律师,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擅长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承德
  • 执业单位: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820********89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侵权
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
1130820********89 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