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高端汽车代购、大额买卖合同领域,违约方不仅要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支出损失,还应赔偿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这是《民法典》违约损害赔偿完全赔偿原则的核心要求。天津世则律师事务所深耕商事合同纠纷、大额买卖维权多年,组建专业商事诉讼团队,专注处理豪车代购、设备买卖、供应链合同等疑难复杂纠纷,擅长精准界定损失范围、完整举证索赔依据,成功为众多企业追回实际损失与预期利润。近日,天津世则律师事务所薛冰峰律师承办一起宾利豪车代购合同违约案,代理作为原告的汽车进出口企业,在被告拒不履行付款提车义务、缺席庭审的情况下,成功主张违约金涵盖全部实际损失与预期可得利益,法院最终依法作出支持判决,为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彰显了律所在大额商事维权领域的专业实力。
一、案情简介:豪车代购遭恶意违约 实际损失与预期利益双双受损
某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营高端平行进口车代购、销售业务,与一名自然人客户签订《汽车代购合同》,约定由公司为客户代购一台宾利品牌豪华汽车,合同总价明确约定,客户需在车辆运抵指定地点并验车无误后支付对应车款,尾款在上牌手续确认无误后付清。合同同时明确约定,若客户逾期付款、拒绝接收车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赔偿合同总价相应比例的违约金,违约金涵盖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及预期可得利益。
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全部义务:按时采购车辆、完成车辆整备(加装车衣、轮毂、后排娱乐等配置)、将车辆从天津运输至客户指定的交付地点,配合客户完成验车手续。然而客户仅支付少量定金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付款,经原告多次发送《提车通知函》催告后,仍拒不履行付款提车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
被告的恶意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双重重大损失:一是实际损失,包括车辆往返运输费、车辆装饰配置成本、车辆垫资利息、资金占用成本、提车仪式布置成本等;二是预期可得利益,即合同正常履行后原告可获得的合理经营利润。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原告正式委托天津世则律师事务所,由律所薛冰峰律师全权代理本案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含全部实际损失 + 预期可得利益),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二、办案经过:天津世则律所精准举证 双维论证损失赔偿依据
天津世则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高度重视这起大额豪车代购违约案,薛冰峰律师立即梳理全案证据、厘清案件争议焦点,确立“固定违约事实 + 区分损失类型 + 精准法律适用”的办案思路,全方位构建索赔逻辑:
1. 固定完整违约证据链,坐实被告根本违约事实薛冰峰律师第一时间整理、固化全部关键证据:双方签字盖章的《汽车代购合同》、微信沟通记录、车辆验车视频、发车及返程运输视频、《提车通知函》及送达记录、《解除合同通知函》、车辆装饰采购凭证、运费支付凭证、垫资利息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等。上述证据形成完整闭环,充分证实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付款提车,主观恶意明显,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精准区分损失类型,双维论证赔偿合理性本案核心索赔亮点,在于同时主张实际损失与预期可得利益,薛冰峰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及买卖合同编司法解释规定,向法庭清晰阐述:
1)实际损失部分:包括车辆天津至目的地往返运费、XP 车衣、轮毂、后排娱乐、宾利标识等加装成本、提车仪式布置费用、为采购车辆产生的垫资利息及资金占用成本,上述费用均为原告为履行合同实际支出的直接成本,被告违约导致该部分成本全部落空,应由被告全额赔偿;
2)预期可得利益部分:原告作为汽车经销企业,案涉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经营利润,属于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得利益赔偿范围,应当纳入违约金范畴予以支持。
3.精准适用法律规则,夯实索赔法律依据薛冰峰律师向法庭重点论述:本案违约金主张完全符合违约损害赔偿完全赔偿原则,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既包括实际支出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预期利益,且未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合法合理、于法有据。
4.高效应对缺席庭审,完整呈现诉讼主张庭审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薛冰峰律师当庭逐一出示证据、完整阐述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清晰呈现原告的实际损失、预期利益计算方式及违约事实,请求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三、案件结果:法院全面采纳律师意见 支持违约金含实际损失与预期利益
法院经依法缺席审理,全面采纳天津世则律师事务所薛冰峰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如下:
1.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全额涵盖原告实际损失与预期可得利益,扣除被告已支付款项后,实际支付金额 235000 元;
2.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主要部分。
本案的胜诉,不仅让原告全额追回了实际支出的各项成本,更成功获得了合同履行后的预期可得利益赔偿,彻底弥补了因被告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原告对天津世则律所的专业维权能力高度认可。
四、办案心得:天津世则律所深耕商事合同 以专业守护企业全部合法权益
天津世则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 “证据为王、法律为纲、损失全覆盖” 的商事维权理念,薛冰峰律师在本案办结后表示,大额买卖合同、豪车代购纠纷的违约索赔,最大的核心价值在于不局限于直接损失赔偿,更要依法主张预期可得利益,这是对守约方合法权益的完整保护,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本案的成功办理,是天津世则律所商事合同维权专业能力的集中体现:一是擅长构建完整证据链,将零散的支出凭证、沟通记录转化为法院采信的索赔依据;二是精准区分实际损失与预期可得利益,熟练适用《民法典》违约赔偿规则;三是高效应对庭审各类情形,即使被告缺席也能完整呈现案件事实,确保维权诉求落地。
天津世则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团队,长期承办各类大额买卖合同、代购合同、供应链合同纠纷案件,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未来,律所将继续秉持 “专业、高效、尽责” 的服务理念,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流程商事维权法律服务,全力守护企业的实际财产利益与合理预期利益,捍卫商事交易的公平与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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