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朱晓华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35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许某,原系某滴平台网约车司机,被指控在2021年8月至10月期间,利用平台漏洞,多次编造、虚增订单费用,诱导乘客否认附加费,骗取某滴公司平台附加费共计30646.27元人民币。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确有悔罪表现等从轻、减轻量刑情节,被告人又系初犯,符合缓刑适用条件,请求法庭对被告人许某适用缓刑。
被告人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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