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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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 50 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发布者:姜宁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25人看过 举报

2026-05-22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起因

本案系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两名被告人明知上线人员指使转移的资金系违法犯罪所得,为获取小额好处费,仍同意参与资金转移活动,最终触犯刑法。

二、案件经过

2025 年 1 月,两名被告人受上线人员指挥,从上海驾车至江苏泰州。我方当事人头戴头套,在指定地点取走被害人被网络诈骗的 50 万元现金。事后,我方当事人分得 5000 元好处费,同案被告人分得 500 元。被害人实际损失近 50 万元。后二人被抓获归案,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缴各自违法所得,预缴财产刑保证金。

三、案件结果

(一)辩护核心观点(我方)

我方当事人系从犯,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到案后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预缴罚金保证金,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明确,请求法院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二)法院判决

法院采纳我方全部辩护意见,认定二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系共同犯罪。

  • 我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 1.5 万元。

  • 同案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缓刑二年五个月,罚金 1.5 万元。

  • 涉案赃款、手机依法处理。

四、案例小结

本案系 “轻罪轻罚、认罪认罚从宽” 的典型。我方当事人因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预缴四大核心情节,在涉案金额达 “情节严重”(50 万元)的情形下,获得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姜宁,中共党员,曾在某法院实习工作。其办案风格严谨缜密,勤奋细心,在法律上冷静严谨,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在沟通上,温和、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泰州
  • 执业单位:江苏尚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1220********5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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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220********52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