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人某某因被诈骗20万元,经刑事判决责令被告人退赔,但被告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委托人发现被告人曾向其前妻无偿转移购房款,涉嫌恶意逃避债务,遂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请求撤销无偿赠与行为、返还20万元并承担律师费。
被告方抗辩案涉房产出资早于案涉债务、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委托人不具备债权人主体资格,主张驳回诉请。林晓颖律师代理后,全面梳理刑事判决、银行流水、购房凭证、离婚协议等关键证据,精准论证委托人合法债权成立、债务人存在无偿处分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的事实,严格适用民法典债权人撤销权规则,层层击破对方抗辩逻辑。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林晓颖律师全部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债权人撤销权成立:
1. 撤销被告人支付房屋首付款20万元的行为,判令被告前妻向被告人返还20万元;
2. 判令被告人向委托人支付律师费18000元;
3.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人承担。
委托人债权保全目的完全实现。
律师点评
本案系“刑事退赔不能+民事撤销权”疑难复杂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债权认定、行为性质、撤销范围及费用承担。林晓颖律师以扎实专业能力,打通刑民交叉程序,精准适用法律条文,证据组织严密、庭审抗辩有力,成功为委托人追回可执行财产,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本案充分展现律师在债权人保护、财产执行、疑难民商事诉讼领域的专业水准与实战能力。
林晓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