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23 年 3 月 30 日,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某餐厅合作协议》,约定 B 公司将大连某商场 B1 层 T106 店铺出租给 A 公司经营餐厅使用,合作期限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合同签订后,A 公司依约向 B 公司支付 20 万元押金,但 B 公司却未依约履行多项义务,如未及时开通天然气、延迟交付抖音账号、未交付花车等,且因B 公司与案外人博原公司的合同终止,导致 A 公司无法继续经营,遭受重大损失。
A 公司将 B 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 B 公司返还押金 20 万元、支付停业损失 10 万元、设备折旧损失 5 万元及员工遣散经济补偿损失 1.325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B 公司则提出反诉,请求判令 A 公司支付剩余押金 10 万元、2023年 5 月及 6 月保底收益 20 万元、水电费、燃气费以及网络费等,并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B 公司对合作协议的解除具有主要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判决确认 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的《某餐厅合作协议》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解除;B 公司需返还 A 公司押金 19.98 万元、支付停业损失 10 万元、支付营业收入 3.84771 万元、支付水费 187.65 元,同时驳回 A 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与 B 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律师办案心得
在代理 A 公司的过程中,律师全面梳理了合同条款及履行情况,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焦点。针对 B 公司的多项违约行为,律师进行了详细的证据收集和整理,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撤场通知、营业款收入及收款回单等,以证明 B 公司未依约履行义务,导致 A 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据理力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均支持了原告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联营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各自履行合同义务,在本案中争点是如何区分各自的义务以及根据公平原则划分权利和义务。至关重要的某商场起到了证明人的作用,对于被告的强势甲方态度起到了压制作用让法院得以明细该合同双方谁是真正违约的一方。从合同约定、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强调 B 公司的违约行为是导致合同解除的主要原因,A 公司的损失应由 B 公司承担。同时,律师也对 B 公司的反诉请求进行了有力的反驳,指出其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通过本案,律师也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的留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林晓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