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甲与乙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两名子女。二人因感情不和,于 2023 年 8 月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涉案房产由甲父母全款出资,归甲个人所有;各自存款、债权债务归各自所有;基于房产归甲的前提下,乙不承担子女抚养费。
后案外人 A 物业公司以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涉案房产(含储藏室、车位)及银行存款 20 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中相关财产约定被否定。因双方就共同财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甲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庭审中撤回要求乙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另查明,双方共同财产还包括登记在乙名下的轿车一辆,双方议价 14 万元;为购买涉案房产,二人共同向甲父亲借款 85 万元。
二、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涉案房产(含储藏室、车位)归甲所有,甲支付乙房屋分割款55 万元;
购买房屋所欠甲父亲的85 万元债务由甲负责偿还;
登记在乙名下的轿车归甲所有,甲支付乙车辆分割款7 万元,乙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甲支付乙银行存款分割款11000 元;
上述款项合计,甲共需支付乙631000 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2080 元,由甲负担 6080 元,乙负担 6000 元。
三、案件难点
离婚协议效力问题
双方已在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并对财产作出约定,但因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生效判决否定了原财产归属约定,涉案财产被重新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打破原有约定重新分割,法律关系较为复杂。
父母出资性质认定
涉案房屋由甲父亲大额出资,该款项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直接影响财产分割。双方均认可为借款,需在分割房产时优先扣除该笔债务,平衡双方利益。
多项财产一并分割
本案涉及房产、车辆、银行存款三类共同财产,同时附带共同债务处理,财产类型多、价值差异大,需逐一核定价值、确定归属及补偿金额。
公平分割尺度把握
房产价值高、债务金额大,既要保护出资方父母的合法权益,又要兼顾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原则,分割比例及补偿数额需合理裁量。
四、刘静律师办案思路
固定生效判决核心依据
以法院此前作出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生效判决为基础,明确涉案房产、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重新分割财产提供关键法律依据。
厘清财产与债务范围
全面梳理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及共同债务(向甲父亲的 85 万元借款),固定双方议价、自认等事实,简化争议焦点。
主张有利财产归属
结合房屋出资来源、子女抚养、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主张房产归甲所有;结合车辆实际使用状况,主张车辆归甲所有,降低后续执行与使用成本。
优化债务承担方案
提出房屋债务由甲父亲出借,且房产归甲所有,债务亦由甲承担更符合公平原则,既保护老人出资权益,也使财产与债务承担相一致。
精准计算补偿金额
在房屋总价值中优先扣除父母出资债务后,再对剩余价值进行合理分割,确保分割结果合法、合情、合理,减少争议。
五、刘静律师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核心特点是原离婚协议财产约定被生效判决否定,需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进行司法分割。
首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并非绝对不可撤销,当该约定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予以撤销,被撤销部分视为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当事人可另行起诉分割。
其次,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性质是此类案件的常见争议点。本案中双方一致认可 85 万元为借款,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优先扣除该笔债务,既维护了出资老人的财产权益,也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再次,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综合考量财产出资来源、实际使用、子女利益等因素,将房产、车辆均判归甲所有,由甲方给予乙方合理经济补偿,既便于财产实际使用与管理,也实现了公平分割。
最后,本案提醒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审慎处理财产约定,避免因处分他人权益或损害债权人利益导致约定被撤销,进而引发后续诉讼。在涉及父母大额出资购房的情况下,应明确款项性质并留存证据,从源头减少离婚后财产争议。
刘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