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北京街头发生一起抢夺案。24岁的无固定职业者李某,趁一名女子不备,快速夺走其手提包,包内有现金800元及价值1200元的化妆品。案发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家属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公诉机关以抢夺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赵飞全律师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经阅卷和会见,赵律师发现李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家属已退缴全部赃款并取得谅解。
在法庭辩论阶段,赵飞全律师发表了系统辩护意见:“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李某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第一,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第二,李某家属已全额退赃2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社会矛盾已完全化解。第三,李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其犯罪系因一时冲动所致,主观恶性不深。第四,李某有稳定的家庭,具备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为李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李某当庭获释。
本案是北京抢夺罪辩护中“初犯+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谅解”四重从宽情节叠加适用的典型案例。赵飞全律师精准把握了各项从宽情节的法律效果,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充分展现了北京专业抢夺罪律师在量刑辩护中的核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