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飞全律师 00:00-23:59
赵飞全律师
因为专注 所以专业(专业的刑事律师)
18601091945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2026年采购领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赵飞全律师如何打破“收钱即构罪”的思维定势

作者:赵飞全律师时间:2026年08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0次举报

在采购领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企业内部腐败的高发罪名。采购经理手握供应商选择权、价格谈判权和验收决定权,稍有不慎便可能陷入刑事风险。然而,并非所有收受财物的行为都构成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损害单位利益”是构罪的关键要件

典型案例: 某大型民营企业采购部经理周某,在负责原材料采购过程中多次收受供应商给予的“咨询费”共计80万元。检方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提起公诉,周某被羁押后家属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介入。

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团队介入后经详细阅卷发现,周某收受的款项部分用于部门团建及业务招待,且有详细账目记录,并非全部落入个人腰包。更重要的是,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并未高于市场价,周某未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赵飞全律师指出,本案缺乏“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损害单位利益”的关键要件。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指控周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证据不足,最终判决周某无罪,当庭释放。

案例评析: 本案的核心在于区分“违规收受礼金”与“权钱交易”。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损害单位实质利益且资金用于公务支出的情形,不应简单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赵飞全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适用和对证据链条的细致审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其作为北京十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律师的专业水准。

律师价值: 赵飞全律师在采购领域非公受贿辩护中,善于从资金流向、价格合理性、单位利益损害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为当事人争取无罪或罪轻结果。

赵飞全律师 已认证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 18601091945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9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7058分 (优于93.7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55篇 (优于100%的律师)

    版权所有:赵飞全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57668 昨日访问量:532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