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近日,由刘治海律师代理的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获得胜诉判决。本案原告为北京某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被告为海口市某百货店及其投资人。
案件背景与代理过程
原告系“**汉语”系列教材的著作权人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其商标核定使用于第16类书籍等商品。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拼多多平台开设多家店铺,销售带有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的侵权图书。经比对,侵权图书存在印刷模糊、颜色偏差等明显质量问题,且未经原告授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商标声誉及市场利益。
刘治海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维权行动。他指导原告通过公证取证方式,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全面证据固定,并精准锁定被告主体信息。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刘治海律师代表原告出庭,清晰阐述了被告侵权事实及法律依据,强调被告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且未能提供合法来源,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判决结果与律师作用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刘治海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销售的被控侵权商品属于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和近似商标的商品,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鉴于被告个人独资企业已注销,法院判决其投资人即本案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3500元。
本案中,刘治海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从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到庭审辩论,全程为原告提供了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彰显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刘治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