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猛律师

  • 执业资质:137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知识产权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民法典第17条: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

发布者:李猛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9197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解读:《民法典》关于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年龄划分的规定与宪法及刑法等公法保持一致,实现了私法与公法的统一。

关于周岁的计算:(1)周岁计算以公历为准。(2)周岁从生日次日起算。(3)十八周岁以上包含十八周岁本数。
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