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解读:《民法典》关于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年龄划分的规定与宪法及刑法等公法保持一致,实现了私法与公法的统一。关于周岁的计算:(1)周岁计算以公历为准。(2)周岁从生日次日起算。(3)十八周岁以上包含十八周岁本数。
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