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与委托人于2019年共同成立某健身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20年2月至6月期间暂停营业,至7月复工时,双方就公司运营情况已经产生众多争执,无法调和,彼时,公司入不敷出,二股东前期投资亦早已消耗一空。协商无果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纠纷诉讼,诉请委托人(被告)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
【代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书》,委托人在一个月内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文件供原告查阅,并于此后就委托人公司注销、清偿对外债务等事宜进行积极沟通,共同努力减免损失。
【律师点评】
在压力与活力交织的都市生活中,健身活动往往会成为年轻人的首选解压方式,从而促进健身行业的快速发展,但因发展迅速导致经营风险也相应增加。
本案起因也很简单,就是原公司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缺失信任,所以原告期望通过诉讼解决此事,但股东知情权诉讼并不能有效化解双方争议,也不能解决对外债务等问题。本律师团队考虑到双方的共同诉求是解散公司、清偿对外债务等,在应诉中积极调解,关注案件以外的重要因素,也充分利用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的沟通机会,将对外债务、公司注销事宜等一并纳入谈判事项中,最终达成较好的谈判结果,在诉讼基础上解决争议、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