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曾华华,律师、专利代理师,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位碧晨,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实习律师
根据中华商标协会品牌国际化发展促进工作委员会(中华商标协会设立的分支机构)2026年2月发布预警,包括“丰*”“白*边”“沙洲**”“会*山”“四*酒”等12个中国知名酒类品牌,在印度尼西亚疑似遭遇同一主体集中、批量抢注。
企业出海已经成为中国国际影响力的重要一环,如何将产业优势、产能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保护是其中必可或缺的一环。
从以往的“瑞*咖啡”(泰国)抢注,到“五*液”(日本)抢注,可以看到随着中国商品特别是知名品牌影响力扩大,在海外,不少知名商标被抢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陌生的地域环境、司法政策,导致中国餐饮、零售、小家电、电动工具、白酒等企业,在海外发展面临越来越复杂的知识产权挑战。
一旦商标被抢注,往往处于十分受限的被动地位,出口商品可能被海关扣押,商品可能被投诉下架,甚至面临侵权索赔,而通过商标撤销、无效等程序都耗时费力,并且需要支付十分昂贵的律师费用,这导致不少中小企业只能被迫妥协以换取快速抢占市场。
但是,根据新修订的《商标法》(2026年7月1日实施),国家从制度层面设立了商标驰名认定,以帮助中国企业高效、快速在境外进行商标维权,具体体现在第69条——“在境外商标注册审查审理或者处理商标案件过程中,需要证明商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应当事人请求,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确认”。
这个条款,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特别是实施后的3年内,将帮助中国企业在境外合理合法地打击抢注商标行为,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
曾华华律师团队长期从事境内外知识产权维权,帮助企业维护自身知识产权,针对第69条的实施,对企业如何用好这一制度性的优势,提供以下建议:
(一)重视海外商标注册。
基于普遍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法律规则,商标保护的首要原则是依注册申请获得法律保护,同时,也会对在先使用商标标识进行保护。
对于有出口业务或者近期有出口意向的企业,应当充分重视在海外商标布局,及早完成相关注册申请。
(二)遇到被抢注的情况,要冷静应对,依法维权。
事实上,不少境外抢注的商标,背后可能是中国相关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一旦遇到这些情况,首先是寻求中国境内专业服务机构的帮助,通过海内外联动的方式,依法调取抢注商标的申请文档,准确判断商标抢注的内容。
并且,通过与抢注方的谈判、沟通、磋商,收集其注册商标行为的实施主体、注册行为是否基于实际使用、是否具有在先使用行为,以及是否有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帮助实施抢注注册行为等,以便于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策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上述抢注行为,并可以予以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商标法》第69条第2款,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为中国境内委托人办理境外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损害委托人利益或者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处罚。
(三)及时申请驰名商标行政认定。
过去企业只能自行提交各种使用证据、广告宣传材料等,由境外审查机关自行判断是否构成驰名。现在有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官方确认文书,这是一份具有公信力的政府文件,在境外程序中的证明力远超企业自行提交的材料。
(四)反制新思路——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抓手,对相关商标抢注行为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主张相关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全可以作为对国内企业、自然人、服务机构实施海外商标抢注行为的反制措施,抢注行为的发生实施主体在中国境外,部分实施行为在中国境内,并且损害后果发生在中国境内,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新《商标法》第69条,对抢注行为导致的商业利益损失主张赔偿并公开道歉。
曾华华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将始终坚持传播弘扬正能量,坚持为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贡献智慧与力量,维护中企海外知识产权权益和市场竞争利益,助力中国企业发展、腾飞。
(声明:律师法律观点,不作为任何承诺或保证。)
曾华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