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案例-为我方当事人拿回近五十万购房款
关键词: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效力认定、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无效法定情形、违约责任、二审应诉
一、基本案情
我方当事人张某某与某企业签订房屋买卖契约,案涉房屋所属土地已纳入政府征收范围,双方缔约目的配合拆迁工作,合同系双方自愿签署。合同履行期间,对方仅支付部分购房款,剩余款项长期拖欠,构成违约。当事人诉至法院后,一审法院判令对方支付剩余房款及违约金。该企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案涉房屋属性特殊,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委托秦林强律师代理二审应诉。
二、办案思路与庭审要点
庭审中,秦林强律师针对上诉理由逐一进行抗辩。首先明确本案交易背景特殊,案涉土地已纳入征收范围,交易目的区别于普通农村房屋买卖,不能单纯以房屋属性否定合同效力。其次举证证明《房屋买卖契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合同合法有效。同时结合交付、部分付款等履行事实,证实对方逾期未结清尾款,已构成违约,一审判决判令其支付余款及违约金于法有据。
三、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全面采信我方代理意见,认定案涉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方自行承担。当事人成功追回全部剩余购房款及违约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是特殊背景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判定。秦林强律师结合交易背景、缔约本意及法律规定,精准厘清合同效力问题,有力驳斥对方诉求。同时依据合同履行事实锁定违约责任,顺利在二审阶段维持胜诉结果。本案也提示市场主体,判定合同效力需结合交易全貌综合考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界定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