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林强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西
秦林强律师 房产纠纷、行政诉讼、刑事辩护、土地纠纷、合同纠纷
秦林强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519197616@qq.com 08:00-21:59
广西臻文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8:00-21:59

  • 执业律所:广西臻文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773156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案例-为我方当事人拿回近五十万购房款

2026-06-15

发布者:秦林强律师|时间:2026年06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42人看过举报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案例-为我方当事人拿回近五十万购房款

关键词: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效力认定、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无效法定情形、违约责任、二审应诉

一、基本案情

我方当事人张某某与某企业签订房屋买卖契约,案涉房屋所属土地已纳入政府征收范围,双方缔约目的配合拆迁工作,合同系双方自愿签署。合同履行期间,对方仅支付部分购房款,剩余款项长期拖欠,构成违约。当事人诉至法院后,一审法院判令对方支付剩余房款及违约金。该企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案涉房屋属性特殊,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委托秦林强律师代理二审应诉。

二、办案思路与庭审要点

庭审中,秦林强律师针对上诉理由逐一进行抗辩。首先明确本案交易背景特殊,案涉土地已纳入征收范围,交易目的区别于普通农村房屋买卖,不能单纯以房屋属性否定合同效力。其次举证证明《房屋买卖契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合同合法有效。同时结合交付、部分付款等履行事实,证实对方逾期未结清尾款,已构成违约,一审判决判令其支付余款及违约金于法有据。

三、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全面采信我方代理意见,认定案涉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方自行承担。当事人成功追回全部剩余购房款及违约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是特殊背景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判定。秦林强律师结合交易背景、缔约本意及法律规定,精准厘清合同效力问题,有力驳斥对方诉求。同时依据合同履行事实锁定违约责任,顺利在二审阶段维持胜诉结果。本案也提示市场主体,判定合同效力需结合交易全貌综合考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界定权利与义务。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西 桂林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773156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9031

  • 昨日访问量

    12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秦林强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